12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被罚款73万元。
郭瑾(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道路运输部负责人)、方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车商业务三部负责人)、盛键(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车商业务三部负责人)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罚款5.5万元。
黄建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支公司负责人)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房翔(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业务一部负责人)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吴思齐(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公司负责人)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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