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倒计时均不足两个月,且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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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超讯通信(维权)(603322)邦讯技术(30031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均进入最后诉讼时效倒计时,两案的诉讼时效都已不足两个月,并且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该两只股票的索赔案,前期均已有过投资者胜诉案例。(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2年1月10日,超讯通信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广东证监局查明,超讯通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2020年12月30日以桑锐电子名义为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19,500万元,2019年12月12日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担保22,576万元,违规担保总金额42,076万元。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超讯通信、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在2019年12月17日到2022年1月1日之间买入超讯通信股票,并且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超讯通信维权入口)

  除了超讯通信投资者索赔案有过投资者胜诉先例,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也还在持续推进,且前期也已有投资者胜诉。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投资者索赔已获得胜诉,律师团队目前还在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2年1月7日,邦讯技术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决定书载明,邦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在2017年6月14日到2020年6月17日之间买入邦讯技术股票,并且在2020年6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邦讯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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