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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收到传票,2024年10月15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北京文化(维权)(000802)投资者索赔提案将二审开庭。(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北京文化(000802)投资者索赔案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文化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等,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的立案工作,该案还有最后二个月左右的诉讼时效,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
2021年11月3日,北京文化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3月22日到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北京文化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两个月倒计时。(北京文化维权入口)
除了北京文化索赔案将二审开庭,2024年9月2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泰化学(002092)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此前提交的大部分立案已获得审核通过,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9月20日,再提交一次立案。
2024年5月17日晚,中泰化学(002092)公告,2024年5月1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泰化学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21年4月10日到2024年3月21日之间买入中泰化学股票,并且在2024年3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中泰化学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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