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 4 部门 8 月 25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8 月 25 日,商务部等 4 部门发布通知,要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各地统筹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8 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 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 2000 元。政策明确参与以旧换新产品品类有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 8 种,各地还可结合购买习惯拓展补贴产品范围。补贴标准分两档,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补贴 20%,2 级及以上的补贴 15%。国家出钱给各地,各地按实际情况采用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方式发补贴。有的地方设网上平台,可领补贴券或用旧家电折旧价抵扣。政策还强调要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换新产品质量监管,开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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