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电,四川证监局对成都威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私募”)及其相关高管冯毅、张豫军采取了严厉的行政监管措施,以纠正该公司在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的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四川证监局的调查,威宇私募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的行为。具体而言,公司不仅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场所,且合规风控负责人长期缺位,未能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和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关键管理制度,显示出公司在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方面的严重不足。此外,公司还存在基金备案手续缺失、部分投资者投资金额不符合规定、公司及高管变更信息未及时报告、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情况更新滞后以及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保存不当等问题。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依据《私募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威宇私募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这一决定也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以警示行业内外。
对于威宇私募的高管人员,四川证监局同样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作为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冯毅,因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公司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而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张豫军,因在其任职期间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样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川证监局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业务合规运作。对于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私募基金行业从业者,必须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据公开信息显示,成都威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成都威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85.3万人民币。成都威宇共对外投资了3家企业;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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