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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高鸿股份(000851)公告称于2024 年07 月30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ST高鸿维权入口)
高鸿股份同时公告,2024 年0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报告中:“公司与常州实道公司 21 起诉讼,截止报告日涉案金额为 8.92 亿元,案件在进展过程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胜诉,可能存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错报风险;若公司败诉,可能涉及偿还债务风险。”
此外6月14日,高鸿股份还发布关于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大唐高鸿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付景林、张新中、丁明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2024 年 1 月 31 日,高鸿股份公司发布《关于 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40,000万元到-30,000万元。4 月 30 日,高鸿股份公司发布《关于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修正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55,587.67 万元。经查,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与修正后归母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综合目前情况,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因高鸿股份信息披露违规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准备发起索赔,暂定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高鸿股份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会根据证监会调查进展以及法院诉讼相关进展调整,提醒投资者关注。(许峰律师专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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