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丰环保(01381)发布公告,于2024年7月22日(交易时段后),粤丰科维(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臻达订立粤丰科维附属公司买卖协议,据此,粤丰科维有条件同意出售及臻达有条件同意购买粤丰科维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
根据土地出售事项将予出售的相关资产为位于中国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3街坊 1/5丘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于本公告日期,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粤丰科维持有。预料紧接土地出售事项完成前,粤丰科维会将该土地转让予粤丰科维附属公司。
于2024年7月2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臻达订立粤丰科技买卖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及臻达有条件同意购买粤丰科技的全部股权。
根据智能泊车出售事项将予出售的相关资产为在中国不同地区的智能泊车项目,由粤丰科技透过其附属公司和合营公司持有十二个月以上。
于2024年7月22日(交易时段后),亿丰(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臻达订立KK 买卖协议,据此,亿丰有条件同意出售及臻达有条件同意购买KK VII (BVI) Limited及KK VIII (BVI) Limited的全部股权。
根据办公大楼出售事项将予出售的相关资产为一个位于香港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心28楼的商业物业及一个位于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心2楼P22号的泊车位,由KK VII (BVI) Limited持有十二个月以上;及一个位于香港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心29楼的商业物业、一个位于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心2 楼P12号的泊车位及一个位于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心29楼之上的天台,由 KK VIII (BVI) Limited持有十二个月以上。
公告称,土地出售事项、智能泊车出售事项及办公大楼出售事项各项均为适时交易,容许集团及臻达重新调配资源,亦有助集团精简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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