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拟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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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张林霞 7月12日,烟台市宣布计划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并公布了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清单。此举旨在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

  据悉,烟台市的收购计划主要针对芝罘区和莱山区的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房源范围限定在这两个区域内,要求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单套建筑面积需满足特定条件: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此外,存量商品住房应为已建成项目,并具备完整的开发建设、竣工手续,同时配备适量比例的待售车位。房源位置需具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齐全等条件。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房源和服务能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烟台市住建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烟台市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的通知》,将蓬莱区百合花园一期等42个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已审批落地授信金额为50.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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