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潮新材终止科创板IPO 原拟募资9.28亿国金证券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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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4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潮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飞潮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飞潮新材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撤回审核的申请》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飞潮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飞潮新材专注于工业流体过滤分离纯化领域,主要从事核心过滤材料、元件、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基于自主研发、测试验证的过滤材料生产的过滤元件(滤袋、滤芯等),各种工艺专用的过滤设备,以及解决系统性工艺问题的过滤系统(Selfclear速可清过滤系统、Ferroclean铁拦清过滤系统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何向阳、何晟兄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400.00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25%,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8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4.50%;何向阳、何晟兄弟通过飞潮科贸间接持有公司3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1%;同时何晟担任上海滤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45.833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8%。因此,何向阳、何晟兄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87.6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飞潮新材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52.8637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原拟募集资金92,842.36万元,用于高端过滤分离材料及配套元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无机膜及成套过滤分离设备生产基地扩改建项目。

  飞潮新材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陆玉龙、周杰。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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