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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消息,投资者诉浙江聚力文化(维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有投资者胜诉一审判决,除了聚力文化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余海峰在10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薄彬、胡皓、姜飞雄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禹碧琼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24年8月3日,一旦错过,股民将丧失胜诉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7年4月28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聚力文化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915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21年8月2日,聚力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号)。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各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2016年-2018年期间,美生元持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8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在业绩方面,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8838.17万元,同比上升7.09%;归母净利润-690.15万元,同比下降499.00%;扣非净利润317.95万元,同比上涨41.53%。据公开信息显示,聚力文化曾因广告合同与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腾讯”)产生纠纷,腾讯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聚力文化因此被列为强制执行人。目前,腾讯已和聚力文化达成执行和解,但聚力文化仍需向腾讯支付1.8亿元现金以偿还债务,并且腾讯保留向聚力文化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也就是说聚力文化仍面临腾讯申请强制执行、主要经营资产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等股权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聚力文化股民索赔案诉讼时效于2024年8月3日届满,案件已有股民胜诉的一审判决,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聚力文化维权入口)
聚力文化:于2017年4月28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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