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控股(00718)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代理人发出的书面确认函,确认融资协议项下借款方的所有未偿还还款债务(包括未偿还本金、应计利息及其项下所有其他应付金额)已悉数偿还。根据所述确认函,代理人将按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5日的公告所提及释放及/或解除担保而代理人将不会对借款方采取任何进一步索赔行动。
锦州嘉驰最近得悉约人民币110万元的境内银行存款已提取及转帐至由中国法院经营的账户,以执行法院判决。于本公告日期,锦州嘉驰并无收到其他有关该提取及转帐的中国法院通知及/或文件。锦州嘉驰及其中国法律顾问正收集有关该提取及转帐的进一步资料。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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