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ST易联众(维权)回复了独立董事的《督促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公司公告,经自查发现:在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易联众为时任实控人张曦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张曦以易联众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易联众在公告中披露了三笔相关交易,金额分别约为7.1亿元、0.3亿元和0.5亿元。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易联众的独立董事向其发出《督促函》。易联众表示,独立董事提请公司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易联众称,公司设立问责小组,对违规外借公章导致公司涉及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行厘清。
易联众表示,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的发生,系由张曦指示、安排综合行政部分管领导黄文灿、部门经理等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13年4月)》予其外借公章,整个过程均未告知具体用印事由及文件内容。
“根据黄文灿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未获悉具体用印事由及文件内容情况下违规批准外借公章。”易联众表示。
经易联众问责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易联众问责小组形成对违规外借公章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决定。其中,公司董事会已同意黄文灿辞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司将结合2016年至2021年违规使用公章情况发生期间黄文灿所取得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情况,扣除(追回)其部分绩效和奖金,并对违规外借公章负有责任的综合行政部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通报批评。”易联众表示。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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