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60074)处罚落地,股民索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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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0日晚,上实发展(维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查明,上实发展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实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1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上实发展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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