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修改期权合约行权价格等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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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0号    

  期权合约行权价格等条款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2日结算时起施行。

  2024年8月2日之前已挂牌的期权合约继续交易。

  特此公告。

  附件1:期权合约表

  附件2:期权合约修改对照表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