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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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6 月 17 日,百花医药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收到新疆证监局下达的警示函。经查,公司、华凌工贸、华凌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相关违规情形。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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