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放宽销售比例至80%,优化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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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摘要

证监会发布修订草案,拟放宽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销售比例至80%,并允许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旨在优化互认安排,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快讯正文

2024年4月19日,证监会宣布推出5项新措施,旨在加强内地与香港的资本市场合作,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此次修订涉及《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放宽互认基金在客地的销售比例限制,并允许投资管理职能转授给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

 

自2015年7月实施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以来,该机制运行平稳,有效满足了跨境理财需求,并支持了香港的金融中心建设。本次修订草案提出,将互认基金的客地销售比例从50%提高至80%,并放宽了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转授给集团内的海外机构,但需确保这些机构位于与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

 

证监会欢迎公众对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并将在收集反馈后进一步完善规定。此次修订还包括对信息披露和销售规则的适应性调整,如信息披露媒体的表述和取消宣传推介材料的事前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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