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决:对被告刘某红违法所得274万元予以追缴,并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4年起,吾某亮、吾某忠等人(均已判决)先后注册成立浙江开化之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013年9月,吾某亮等人注册成立山东创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创道投资),并伙同吾某忠、李某、林某宁、余某海等人(均已判决)共同经营私募基金、房地产投资建设等相关业务,将前述房地产等公司作为创道公司私募基金的项目公司,用于募集资金。
2014年5月,山东创道投资获得基金管理人牌照并开展私募基金销售业务。期间,山东创道投资反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在发售、经营私募基金及其相关项目的过程中,以超额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未报中基协备案、募新还旧、未披露关联信息、各类项目私募基金混同使用、形成资金池等行为,并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
2015年5月20日,吾某亮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深圳前海米粒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粒儿公司),以承诺保本付息的方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为创道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3月,山东创道投资开始出现兑付困难直至资金链断裂。截止案发,山东创道投资私募部分累计募集资金43.11亿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5.83亿余元,米粒儿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5.42亿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2.67亿余元。
2014年5月,山东创道投资在衢州注册成立山东创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分公司),被告人刘某红作为衢州分公司负责人,负责管理分公司,同时分配总公司下派的业务任务,在明知山东创道投资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在衢州市区销售山东创道公司私募基金和米粒儿理财产品,为山东创道投资吸收公众存款。资金由投资人直接汇入相应的账户中,衢州分公司不直接收取资金。
经统计,山东创道投资衢州市涉及业务量10.66亿余元,募集资金流入创道系资金池。该部分包含山东创道投资在衢州市开化县的业务量1700万余元。减去被告人刘某红个人投资金额,衢州分公司累计向已报案的375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5亿余元,造成损失1.7亿余元。刘某红从中非法获利共计274万余元。。。
2023年5月山东创道投资因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被协会注销。企查查显示山东创道投资因为2021、2022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年度报告、未依法纳税申报、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吊销。现旗下多家分公司虽显示存续和在业状态,但是均被红字提示严重违法、经营异常。
此次案件迎来了一个最终结果,对于投资者们来讲也是一个印象深刻的“教训”。就是不知,投资人的损失又将会经历多久的等待才能回到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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