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深交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高频交易管理,一是明确高频交易标准。将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情形的,认定为高频交易。
二是对高频交易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对过度占用系统资源的高频交易等行为,将收取更多费用,实行差异化收费;明确将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等指标设置收费标准,加收流量费、行情信息使用费等费用,提高交易成本,削弱高频交易的过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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