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蓝盾退)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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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蓝盾股份(蓝盾退)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起诉。(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2年8月19日,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有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中经电商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37,929,418.22元、 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我局决定:对蓝盾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有投资者向成渝金融法院起诉。日前,成渝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蓝盾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向投资者赔偿部分投资损失。

  蓝盾股份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9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蓝盾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蓝盾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蓝盾退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标签: #蓝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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