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公告索赔诉讼事项,股民索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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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6日晚,宏达新材维权)(002211)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称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下发 1份《民事调解书》、5份《民事裁定书》。公告主要是就之前的部分投资索赔事项达成了和解。从公告来看,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在2020年4月7日到2022年1月11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1月11日后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宏达新材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标签: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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