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公告,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25.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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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公告,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25.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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