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记者 彭科峰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党委会议指出,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要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总局会议召开后,四川监管局、天津监管局两地于昨日发文,介绍近期金融监管部门和当地公检法协力执法的最新部署。其中,四川监管局指出,联合部署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净保2号”专项行动;天津监管局指出,完善天津市银行业保险业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从此前河南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湖南湖南盛大金禧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近期曝光的诸多案例来看,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金融监管部门和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滋生了大量金融领域的灰色地带,给群众财产造成极大损害,加大了金融风险。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金融监管部门和公检法的合作不断深入是必然之举。
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中共中央政治局于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等议程。会议指出,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四川监管局:联合公安厅共同部署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昨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文称,四川监管局与四川省公安厅于5月28日联合召开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净保2号”专项行动部署会。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卫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川监管局介绍,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紧密合作、协同作战,持续对保险诈骗犯罪保持严厉打击态势。2021年以来,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保险诈骗犯罪案件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100余个,涉案金额逾5亿元。
会议强调,将进一步强化“公安、监管、行业、机构”联动的四位一体打击模式,逐步完善各方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风险研判、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协作机制。聚焦保险诈骗犯罪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以大数据反欺诈为抓手,共同研判梳理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攻坚,力争侦破一批重特大案件、打击一批职业化犯罪团伙。
除了四川之外,近期还有湖南监管局在应对保险诈骗方面有新动作。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发文称,已联合湖南省公安厅等组建湖南省保险反欺诈中心。其主要职能包括线索收集、风险评估、案件研判和案件侦办,围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任务,探索保险反欺诈工作长效机制。
今日,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今年4月26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决定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据了解,2021年至今,在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协助下,全国公安经侦部门持续开展保险诈骗犯罪打击工作,共计破获保险诈骗案件近2000起,打掉犯罪团伙近600个。
天津监管局:完善银保业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
昨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发文称,近期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建立完善天津市银行业保险业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天津监管局介绍,《合作备忘录》涵盖线索双向移送、案件信息共享、金融风险预警通报、行业专业化建设等内容,对双方围绕案件线索移送、信息交流和业务咨询等方面的深入合作作出制度性安排。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不仅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在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方面形成合力,还将在组织培训、普法宣传和银行保险机构合规建设等领域加强合作,助力天津市银行业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
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今年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行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表示,最高检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探索与有关部门共建数字化行刑衔接平台,建立新型、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等,更好发挥金融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和检察机关的司法优势,一体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推动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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