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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证通(维权),证券代码:002197)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证监会立案公告、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ST证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度,ST证通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4月30日,ST证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证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ST证通维权入口)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5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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