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8日|据南方Plus,近日,《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及修订说明发布。其中明确对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和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的额外一次性奖金标准,最高可达到100万元。
《条例》提到,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和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省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奖金:
牺牲的,颁发一百万元奖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八十万元奖金;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六十万元奖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四十万元奖金;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二十万元奖金;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十万元奖金。
对比现行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优化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工作。例如,拓宽见义勇为的内涵和见义勇为行为的含义,将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等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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