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管局党委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对照总局及省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坚决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要求的高效执行者。
一是迅速制定局系统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把落实重点目标任务清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比照总局目标任务清单,制定实施局系统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将相关目标任务分解至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分局和局管社团组织,特别是对总局清单中列明的8家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任务,要求相关处室和属地分局主动认领、重点推进。此外,结合实际指导辖内分局制定58家重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目标任务,推动省局与分局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动重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认真分解落实2024年重点工作事项。根据湖北监管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条线工作会议要求和工作实际,拟定2024年重点工作事项及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督促各处室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打好提前量、倒排时间表,防止“前松后紧”、年底工作扎堆,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实做深各项任务举措,推动重点工作事项落实取得实效。
三是健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党委、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全周期全流程督办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局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实施细则、督办事项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于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党委、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有时限要求的限时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从速办理。持续做好对年度重点工作、领导指示批示、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等督办,及时下发督办提示单,定期汇总督办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加强“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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